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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私家调查:离婚房子归女方有贷款怎么处理
添加时间:2024-12-26   点击:50

一、离婚房子归女方有贷款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若房产判给女方所有但尚有未偿还贷款,则应对此情况进行如下具体分析处理:首先,对于双方在婚姻缔结前所支付的购房首付,由于男女方各支付了一半金额,因此可以得出,在此之前,男方和女方对于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因此,男女双方应当按照各自所占份额享有相应权益;其次,在男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尽管婚前支付的款项仍然保持着按份共有的性质不变,然而,婚后由男方承担的贷款部分却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房子归登记方还要过户吗


当夫妻俩离婚之后,房产便有其中一方单独拥有全权。


然而,若该物业尚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仍旧登记在两人名字或是另一方名下时,就必须完成过户程序;不过在此过程中,并无需支付契税。然而,倘若房屋已经正式登记在归属那一方的个人名义之下,那么就无需再进行过户操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当涉及到离婚诉讼并需要对房产作出判定,且该房产有未偿还的贷款时,我们需进行详尽分析如下:第一点,以结婚为前提的首付款,男女双方各自支付了一半,因此这部分产权属于按份共有,男女双方均享有对应的份额和权力;其次,婚后由男方所承担的贷款部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分担的方式必须是公正并且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