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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婚姻调查取证;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添加时间:2025-08-06   点击:22

一、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不包括以下情况:


1.仅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等,这种情况下不能随意分割财产;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该处分行为未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也不属于婚内可以分割财产的情形。


总之,只有在上述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在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婚内不可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内一般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形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通常婚内财产不分割,需在离婚时处理。不过若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重大理由,为保护夫妻一方合法财产权益,可在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婚内哪些情况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例外情形。以下常见情况通常不能主张分割:


仅因一方擅自消费共同财产,未达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程度。比如一方正常购买个人生活用品、小额娱乐消费等。


一方因日常经营投资亏损,但无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正常的商业风险导致财产减少,不能据此分割。


夫妻感情不和但未出现法律规定的重大理由。单纯感情问题不能成为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不过,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