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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私人调查;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如何划分?
添加时间:2025-01-16   点击:17

第一,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第二,协议不成的,通过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原则: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予优先考虑。此外,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他影响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抚养能力;双方的抚养意愿以及陪伴孩子的时间;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例如孩子一直生活的社区、学校等环境;父母的品德等,若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有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