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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调查取证公司】如何收集有外遇的证据?
添加时间:2024-10-13   点击:6

 【私人调查】如何样收集离婚时一方有外遇的证据


  1.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3.捉奸在床的证据;


  4.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5.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的录像或照片。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私人调查】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私人调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私人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私人调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私人调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